近日陸續接到學生有關學位外語考試相關問題的咨詢,現就此事做出如下說明:
1、我校未參加安徽繼續教育公共英語聯盟組織的任何考試,也不認可其組織的考試成績。
2、根據《安徽大學學歷繼續教育本科畢業生學士學位授予工作實施細則》(校政[2017]38號)相關規定,安徽大學學歷繼續教育本科畢業生申請學士學位,外國語課程考試必須符合以下條件之一:
(1)參加安徽大學學歷繼續教育本科生申請學士學位外國語統一考試,成績合格;
(2)省外函授站學生經我校審批,可參加我校認可的當地省統考或與我校同等級學校的申請學位外語考試,成績合格;
(3)已經通過全國自學考試英語(二)和英語專業第二外語(日語)的學生,可申請免考,申請學士學位外語成績可由自考成績替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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