締約過失責任,是指在合同訂立過程中,因一方當事人違背其依據誠實信用原則所應負的義務,導致另一方當事人信賴利益的損失,而應當承擔的責任。
締約過失責任的成立,應該具備以下四個要件:
(1)違反先合同義務的行為。
(2)締約人的主觀過錯。
(3)相對人受有損失。
(4)行為與損害的因果關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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